以“典”护绿,屈原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6-08-13 19:49:01          来源:屈原法院 | 编辑:黄瑶睿 | 作者:蔡艳 | 点击量:546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艳)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冠以“法典”之名的基础性法律,是一部堪称生态治理领域的“百科全书”,针对耕地保护、湿地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构建的系统化法治规范。法典的实施将与屈原管理区耕地稳产、东古湖湿地管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紧密相关。为推动法典条文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核心要点,走进辖区人流密集的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一对一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面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围绕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制度、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野生动植物分级管护等重点法条,结合我区东古湖湿地生态管护、小天鹅、白琵鹭等珍稀水禽保护本地实例,细致解读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湿地开发约束、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辖区群众主动学法知法、自觉尊法守法,凝聚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共建绿色屈原的共治合力。

近年来,该院高效处置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判令侵权人复垦耕地、赔付生态损失、原地修复地貌等方式,坚持“惩治违法+生态修复”双线并行,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生态司法效能。

下一步,屈原法院将紧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关键契机,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把法典新理念、新规则、新要求全方位贯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链条,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担当守护辖区良田沃土、湿地碧水,织密区域生态安全法治防护网。

责编:黄瑶睿

一审:黄瑶睿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屈原法院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